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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检察院坚持小案精办 护航百强企业长治久

发布时间:2024-07-05 16:41:01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李俊华)“万万没有想到平时在厂里表现良好的员工能做出这样的行为,涉案人员中有的是在厂里上班多年的业务骨干、中层领导,居然监守自盗……”某百强企业负责人气愤又惋惜地对办案人员诉说。

近日,渠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企业内部工作人员实施盗窃案件,该被盗公司是辖区内的优质企业,生产效益好,就业人员多,纳税量大,因此该案件的办理社会影响较大。经依法审查查明,2024年1月以来被告人杨某等人多次将企业内重要机械零部件秘密窃取,通过二手交易市场售卖获利,经价格评估认证,其盗卖转售的公司财产价值共计2.7万余元。本案经渠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最终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起诉和量刑意见,三名被告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8-10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公司损失较大,作案现场的监控都坏了,但是我们公司被盗的材料肯定不止逮捕阶段查实的那一次、那么点数量。”企业负责任人透露。

检察官对被告人多次进行了提讯,但三名被告人一口咬定就只盗窃了一次,且供述内容高度一致。但是,凭借职业敏感性,承办检察官察觉可能还有一些事实尚未查清,为此专门召集侦查机关对案件进行专题会商。在听取了案件承办过程的详细情况后,承办检察官提出了从查处嫌疑人资金流水、销赃渠道、收入来源等方面入手引导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并详细列出继续侦查提纲,跟踪监督办案过程。经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发现,被告人在公司上班期间有多次较大金额异常资金收入,且资金提供方相对比较固定。同时公安机关通过三名被告人的资金往来情况发现了收赃人员和其他违法人员。通过引导继续侦查,最终本案盗窃事实由审查逮捕时的1起增加到3起,涉案财物数量从1吨增至3吨,涉案金额也从1万元追加至近3万元。承办检察官在引导继续侦查时,要求公安机关把查清案件事实和追赃挽损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公安机关责令被告人及其家属向公司退赔退赃,全力挽回企业损失,消除对企业生产的不利影响。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渠县人民检察院以涉企案件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涉企犯罪,平等保护国营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别围绕企业内部高管、财务、采购、销售、门岗等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盗窃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进行重点打击。

本案办理中承办检察官注意到,被告人多次倒卖公司财物,屡屡作案得手却没有被发现,承办检察官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的工作目标,深入涉案企业开展调研,与公司负责人释理说法、全面分析案发原因,找出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漏洞。

经过深入的"把脉问诊",承办检察官为该企业在内控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培训和教育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并结合《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指引》对企业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进行了全面提示,为企业开具了一剂健康经营的“良方”。

下一步,渠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落实好“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坚持“有事来帮忙,无事不打扰”的服务理念,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不断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效,努力为企业健康发展排忧解难,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发治环境。

责任编辑:吴蜀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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